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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冲击区政府 涉黑男子判刑6年

2019-03-06 14:56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默克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近日,深圳中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李建军有期徒刑6年。

法院查明,1993年以来,陈毅锋(已判刑)纠集朱业玲等人逐步建立起以陈毅锋等人为首,以张伟健等6人为骨干,以胡步胜等16人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名,以成立的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为依托,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包庇犯罪分子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1996年开始,李建军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

1998年9月中旬,深圳罗湖区联合执法组前往梅园路拆除冠丰华公司搭建的违法建筑。陈毅锋组织李建军等7名骨干带领100多人持消防斧、铁管、灭火器,并且出钱临时招募大批外部人员共计二三百人,以暴力威胁联合执法组,强拆工作被迫中止。

同年10月7日,按照陈毅锋安排,李建军等200多名冠丰华人员着便服聚集于罗湖区政府,推坏区政府大门后,冲入区政府大院,推搡安保人员、制造混乱,致使区政府无法正常工作。在迫使区政府同意延期3个月拆除小商品市场后,才将冠丰华人员撤离。

2001年3月29日17时许,陈某缘(时为小学生)路经罗湖区立新花园门口,因乱扔垃圾与该花园保安发生争执,其母陈某阳(陈毅锋姐姐)闻讯后告诉陈毅锋,陈毅锋先后派出李建军等50多人持铁管、消防斧,三次与立新花园保安进行斗殴,致多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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