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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新中国的卫生防疫事业

2019-06-18 04:24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不仅领导相关部门及时制定了正确的卫生工作方针,还切实领导了新中国初期的卫生防疫工作。他高度重视新中国的血吸虫病防治,提出了一些比较具体的指导意见;他还全力领导了新中国的“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并且根据中国实际,对广大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给予热切的关心与指导。所有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新中国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为新中国的社会进步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新中国的卫生防疫事业是在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领导下创建和发展起来的。毛泽东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卫生防疫事业极为关注,提出和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卫生防疫事业的重要方针,为新中国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及时制定正确的卫生工作方针

新中国成立前后,人民群众的卫生状况十分恶劣,传染病大肆流行,寄生虫病分布广泛,危害严重。据时任卫生部部长的李德全在1950年9月政务院第49次政务会议上的报告指出,这一时期“我国全人口的发病数累计每年约一亿四千万人,死亡率在千分之三十以上,其中半数以上是死于可以预防的传染病上,如鼠疫、霍乱、麻疹、天花、伤寒、痢疾、斑疹伤寒、回归热等危害最大的疾病,而黑热病、日本住血吸虫病、疟疾、麻风、性病等,也大大侵害着人民的健康”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编《卫生法令汇编》(第1辑),1951年内部版,第38页。。面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薄弱的卫生工作基础,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48条提出:“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1页。

1949年10月,为了及时总结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卫生防疫事业的丰富经验,中央军委卫生部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行政会议,研究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和军队卫生建设的方针和任务等重要事项。会议讨论通过了卫生工作总方针,“卫生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保证生产建设和国防建设方面,要面向农村、工矿,要依靠群众,要预防为主”朱潮、张慰丰:《新中国医学教育史》,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0年版,第104页。,这就是后来新中国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等卫生工作方针的雏形。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后,卫生部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新中国卫生事业的首要大事是要制定正确的卫生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预防那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流行性疾病。为此,卫生部于1950年8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毛泽东为大会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493页。

卫生部副部长贺诚在总结报告中提出了新中国急需解决的三个问题:第一是卫生工作者的立场问题,即为人民大众服务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的立场;第二是卫生工作的业务方针与工作方法问题,即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三是卫生工作力量的组织与使用问题,其中特别是新老卫生干部的团结和中西医的团结。参见贺诚:《在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上的总结报告》,《北京中医》1951年创刊号。这三大问题,实际上概括了新中国卫生工作的三条方针,即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

1952年12月,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召开。毛泽东又为大会题词:“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614页。根据毛泽东的号召,这次会议在周恩来的指示下,把“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定为卫生工作方针之一,遂确立了新中国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

第三届全国卫生会议于1953年12月召开。会议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结合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落实情况,总结了建国以来卫生工作的成绩、经验和教训,要求更加努力地培养卫生工作干部,坚持不懈地把爱国卫生运动和预防流行性疾病的工作开展下去。参见《当代中国的卫生事业》(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7页。

卫生部连续三届全国卫生会议的召开,以及关于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的提出,为新中国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切实指导新中国初期

卫生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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